创新型培养模式及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的国际合作项目(即“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 2014-09-18      浏览次数: 777    发布人: 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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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您好!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配合国家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014年将资助一批国内高校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以创新型培养模式及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的国际合作项目(即“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特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项目选拔采取以先认定项目再确定人选方式进行,人选依托项目派出

(即首先向基金委申报项目,项目获得基金委认定后,项目推荐人员给基金委,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这些人员将获得公派出国资格。)

国外合作机构应为该领域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国内外双方签有协议,并在培养目标、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各单位先行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201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获得基金委确定的资助项目再推荐人选。

 

二、项目申报

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时间约为1010-15日。(为大概时间,具体时间基金委会另行通知。)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申报单位现场陈述、答辩方式进行。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要求选拔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四、项目管理

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具体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年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执行情况总结,汇总典型案例,发掘创新成果,总结合作经验,完善培养方案。

 

五、流程和联系方式

1、请各位老师将本通知转发给贵院相关老师和领导。

2、如贵院有符合的项目需要申请,请认真填写《201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同时请尽快与研究生院公派办联系(研究生院公派办朱丹,025-83795781,103007669@seu.edu.cn),以便学校了解情况,方便申报工作和相关通知。(最迟请于9月25日前与公派办联系)

 

 

 

 

3、预计将于10月中旬向留学基金委申报,请有意申请的项目尽快准备,基金委时间一旦确定,会立刻通知与公派办联系过的项目。

4、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公派办,朱丹,025-83795781,103007669@seu.edu.cn,逸夫建筑馆105。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联系电话:010-66093949;传真:010-66093945;邮箱:mjing@csc.edu.cn

非常感谢各位老师的帮助与支持!

祝各位老师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研究生院公派办朱丹